汇业助力上海宝龙实业成功发行10.7亿人民币公司债券

发布时间:2019-11-28

近日,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宝龙实业”)在汇业律师事务所的助力下,成功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10.7亿人民币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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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债券(19宝龙G1)今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面向合格投资者交易。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11月1日核准上海宝龙实业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5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期债券是本次公司债券的首期发行。

上海宝龙实业是宝龙地产(HK.1238)在国内最大的房地产经营实体。宝龙地产是中国首家在港上市的商业地产企业,专注于开发及经营高质量、大规模、多业态的综合性商业地产项目。宝龙地产连续多年获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中国指数研究院颁发的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中国商业地产五强企业、中国商业项目品牌价值五强等荣誉。

本次债券发行由国泰君安及中山证券分别担任牵头主承销商及联席主承销商。汇业律师事务所担任发行人律师。本次发行是汇业律师事务所继助力助力上海宝龙实业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6亿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挂牌后,再次助力上海宝龙实业公司债券的发行。作为发行人律师,汇业律师事务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对上海宝龙实业进行了尽职调查、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参与债券发行的簿记见证等,并一次性无反馈意见获得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无异议函,与其他中介机构一起共同实现了本期债券的成功发行与上市。

本次债券发行由汇业国际商事争议解决委员会和跨境并购投资专委会执行主任袁季雨律师团队董慧慧律师主办、战妍宏律师经办。汇业国际商事争议解决委员会和跨境并购投资专委会深耕于跨境投融资及并购、国际商事争议解决等领域,由涉外并购、建设工程、私募投资基金、投融资、医疗健康等方面有丰富经验及扎实功底的律师组成,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最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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