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业律师为东航在韩国成功发行首例QIB韩元债提供法律服务

发布时间:2019-12-31

2019年12月6日,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航空”)发布公告,宣布其全资子公司东航海外(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航海外”)于当日在韩国成功发行3000亿韩元债券(折合约18亿元人民币2.6亿美元)。汇业律师事务所受东方航空及东航海外聘请,担任本次韩元债发行项目发行人和担保人的境内法律顾问。

本次债券2022年到期,年利率为2.4%,其母公司东方航空作为担保人。这也是东方航空作为外国企业首次在韩国成功发行QIB(境外合格投资者)债券,本次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的主要用途为债务置换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债券由韩国KB证券株式会社(KB Securities Co.,Ltd)独立承销,采用在韩国预托结算院(KSD)登记发行方式、选取韩国国民银行(KOOKMIN BANK)作为托管行。本次债券成功发行前后,受到了国内外主流经济媒体的广泛关注和报道。

汇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吴冬律师、潘志成律师领衔武建权律师、刘洋律师、律师助理吴悦、安国胤等组成工作团队,为此次3000亿韩元债成功发行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本次债券的成功发行是汇业律师继为东方航空2016年首次发行1800亿韩元债券、2017年发行5亿新元债、2018年发行500亿日元债提供法律服务后,再次协助客户在境外发行外币债券。

除了为客户发行海外债提供法律服务以外,近年来,汇业律师也先后为数十家客户在中国境内发行各类债券提供法律服务,包括为多个地方政府发行合计近50亿元的政府专项债、上海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100亿合格二级资本债券和50亿小微债、苏宁电器非公开发行100亿元公司债、上海漕河泾开发区总公司发行20亿元公司债、上海宝龙实业成功发行20亿元公司债、天府水城水务非公开发行10亿元公司债、景德镇陶瓷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10亿元公司债、天顺风能公开发行8亿元公司债、成阿发展实业非公开发行8亿元公司债、成华旧城改造投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15亿元公司债等项目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汇业在债券发行等金融法律服务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