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证据规定中关于电子数据条款的理解与适用

发布时间:2020-02-18

文 | 黄春林 合伙人 柴明银 律师 汇业律师事务所

2019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77次会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并将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民诉证据规定”),补充并完善了民事诉讼证据规则中的电子数据范围、审查规则,对于统一法律适用标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具有积极意义。

汇业律师事务所黄春林律师团队,结合相关立法、司法解释及具体案例,就民诉证据规定中的电子数据主要条款解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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