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树军律师被选举为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发布时间:2011-07-28

2011年7月1日,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571)发布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汇业所王树军律师经选举,成为新一届公司独立董事。

王树军律师2003年加盟汇业律师事务所,并于2005年成为高级合伙人。王树军律师主要从事民商事、破产、金融、证券等方面的法律事务,对各种大型和复杂的金融交易有着丰富经验。他尤其擅长结合法学和会计学知识,以其高度的协调能力洞察商业形势,并作出深入分析和精准判断,为客户提供更高效更完善的法律服务方案,帮助其实现商业追求。

在非诉方面,王树军律师主要为并购重组、融资融券、信托业务、税务筹划以及公司清算、不良资产处置等提供法律服务工作,多年来王树军律师作为重大项目的首席律师,先后为包括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东方航空集团、美国银行在内的数十家大型国有集团、跨国公司的投资、并购、融资提供法律服务,服务遍及石油、保险、房地产、信托、航空、银行等行业;在诉讼方面,王树军律师主要为当事人提供公司法、证券法、破产法等方面的法律帮助,近年来还成功代理了多起在全国证券市场具有相当影响的虚假陈述诉讼案件,多次接受《第一财经》等重要财经媒体的采访并发表专业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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