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法律实务问题(四):“我的镜像”——AI明星陪伴的法律回声

发布时间:2025-11-27

文 | 张释文 汇业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近日,在荷兰阿姆斯特丹举办的国际娱乐法法律峰会上,一部聚焦娱乐法与人工智能主题的著作正式亮相。该书汇聚了来自美国、加拿大、法国、比利时、荷兰、德国、西班牙、意大利、巴西、瑞士、中国等 14 个国家和地区的 33 位作者智慧,完整著作篇幅超三百页、分为六章。汇业律所张释文律师(Shiwen Zhang)所著的Reflections of Me: Personality Rights and the Legal Echoes of AI Companion Celebrities入选在列,也是其中唯一来自中国大陆作者的作品,为全球AI文娱法律问题的解决提供了“中国视角”,也赢得了国际社会及各国娱乐法律师代表的认可。在AI技术不断发展的今天,中国以市场之大、技术更新之快,正不断扩大在文娱科技法律领域的国际规则制定话语权,这些离不开更多中国文娱与新技术从业者的国际合作、学术交流与持续发声。

随着生成式人工智能(AIGC)技术在短视频、直播、虚拟演出等场景的深度渗透,中国文娱产业正迎来结构性变革:普华永道(PwC)在《2024-2028年全球娱乐与媒体展望》中预测,到2028年中国娱乐传媒产业总收入将突破 5762 亿美元,年均增长率显著高于全球平均水平。但技术红利的背后,法律争议也随之凸显。

张释文律师团队深耕文娱与人工智能法律领域,结合其大量的明星艺人客户所遇的常见痛点及维权需求,此次研究以“AI 明星陪伴”这一新兴业态为核心,聚焦未经授权使用明星肖像训练 AI 模型、合成明星声音用于商业广告或直播、虚拟交互中损害明星名誉等前沿争议问题展开深度法律剖析。

文章梳理了“AI 明星陪伴”的三大典型形态:从可进行文本问答、情感互动的明星数字人应用,到参与直播带货、品牌代言的AI明星复刻形象,再到基于偶像特质开发的定制化AI情感陪伴项目。每种形态背后,都对应着人格权与责任划分等复杂法律问题,也折射出当前法学理论与实务界亟待明确的认定标准。

更具前瞻性的是,文章并未止步于现有法律框架的解读,而是直指传统人格权体系面临的两大核心挑战:其一,传统人格权以“自然人可识别性”为核心,但“算法生成准人格体”是否应获得权利延伸保护以及保护的范围、主体如何界定?公众人物能否对特定“人格要素组合”直接主张排他性控制?目前缺乏明确规则;其二,传统法律规则对AI角色在商业场景中的法律地位与责任归属的明显回应不足——AI 虚拟代言人的法律身份、监管适用尚不明确,一旦出现虚假宣传或侵权责任归属也与传统规则存在一定断层,导致实践中纠纷解决缺乏统一标准。

这份研究试图从法律实务与理论探讨的角度,为行业当前面临的AI文娱法律难题提供梳理与思路,也意在为企业布局相关业务时的合规筹备提供参考。对于关注人工智能与文娱产业交叉领域的从业者、研究者而言,文中基于中国前沿实践且具有一定国际视野的分析与思考,或许能带来启发与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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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昕对本文亦有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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