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业律师助力检察机关抗诉广东高院改判,确立涉司法拍卖税费争议重要裁判规则
发布时间:2026-01-04
近日,汇业律师事务所中山办公室唐国雄、王林波律师代理的一起司法拍卖不动产土地出让金纠纷案,历经八年维权终获改判。
该案由唐国雄、王林波律师代表当事人向中山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并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审后最终改判。判决不仅为当事人挽回了重大经济损失,更确立了涉司法拍卖税费争议领域的重要裁判规则,对规范司法拍卖行为、保障买受人合法权益具有标杆意义。中山检察公众号以《划拨用地法拍后,土地出让金按何时点估价?检察监督助力厘清裁判规则》为题对此案作了详细报道。

案件回溯:司法拍卖遇“天价”出让金,行政诉讼一审、二审、申请再审均陷僵局
2017年,梁女士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竞得位于中山市的一处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产。根据拍卖公告,相关税费由买受人承担。然而在办理产权过户时,ZS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建设用地缴款通知书》要求其补缴土地出让金高达数百万元,远超出拍卖时的参考价格与梁女士的合理预期。
梁女士不服该结果,虽于2019年重新申请核定,但行政机关仍维持原决定。她随后提起行政诉讼,但一审、二审均未获支持,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亦被驳回,案件陷入僵局。
峰回路转:律师专业研判推动检察监督,高院提审确立新规
在行政诉讼程序穷尽后,唐国雄、王林波律师经过深入分析,认为该案在法律适用上存在重大争议,遂依法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采纳律师意见,认为原审判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依法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查采纳抗诉意见,决定对该案进行提审。再审过程中,合议庭围绕“拟出让时点”这一核心争议,全面采纳了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的法律解释原则。最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原一、二审判决及行政机关原核定决定,责令重新作出处理。
明确裁判规则:司法拍卖划拨用地的土地出让金估价基准日,应区分不同情形确定——若在拍卖前已征得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则以拍卖成交裁定送达时为基准;若拍卖前未征得同意但后续获得批准,则以行政主管部门受理补办申请之时为基准。
案件意义:超越个案,树立司法保护新标杆
本案的成功改判,不仅体现了唐国雄、王林波律师八年来专业坚守的价值,更展现了律师在推动法治进步中的重要作用:
彰显公平与信赖保护原则:判决确认了司法拍卖中买受人的合理信赖利益应受保护,对规范行政机关后续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创新法律解释方法:法院在法律规定不够明确的情况下,采纳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的解释原则,为处理类似法律模糊地带提供了新思路。
确立明确裁判规则:本案确立的“拟出让时点”认定规则,为同类案件审理提供了清晰指引,有助于统一法律适用标准。
凸显律师专业价值:从发现案件突破口到推动检察监督,再到最终促成改判,充分展现了律师在法律职业共同体中不可或缺的作用。
唐国雄律师于1999年开始执业,2006年创办广东国融律师事务所,二级律师职称。擅长处理涉企重大疑难案件民行刑交叉争议解决、涉案合规、房地产与建设工程、党政法律事务等。唐律师是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督察组(2021年) 成员、目前担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兼律师行业发展研究委员会主任、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人民监督员、政协第十三届中山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共中山市委法律顾问等。唐律师曾荣获司法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司法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司法部“律师服务为民”好榜样、全国社科工作先进个人、全国律师行业优秀党员及中山市政协履职优秀委员等。

王林波律师,汇业中山办公室执业律师。拥有管理学学士学位及近十年外贸与海关事务管理经验,2016年起专职执业。长期为中山市多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专业领域集中于行政法律事务、民商事争议解决。曾主办多起重大行政和民事诉讼案件,部分案例入选《中山律师案例选编》。凭借“专业+法律”复合背景,善于为客户提供务实、高效的专业解决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