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迟退休与超龄用工”实务研讨会在汇业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26-09-20


2026年8月11日下午,由上海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上海律协劳专委”)主办,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汇业”)承办的“延迟退休与超龄用工”实务研讨会活动成功举行。


图片
图片


本次活动由汇业合伙人宋紫薇律师主持,上海律协劳专委副主任、汇业高级合伙人周开畅律师作开幕致辞,上海律协劳专委委员、汇业高级合伙人洪桂彬律师,汇业高级合伙人、汇业劳委会主任蔡蕴华律师做主题分享。活动吸引了近百位律师代表、专家学者,大家齐聚一堂,进行头脑风暴。


image.png


周开畅律师首先代表汇业对与会人员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他指出,延迟退休与超龄用工的立法是推进社会主义劳动力发展的新趋势与必然,也是建立超龄劳动者劳动保障的重要举措,律师是劳动就业市场优化发展的关键力量。《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暂行规定”)已于2026年7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部明确超龄劳动者权益的专门规章,首次将劳动保障与劳动关系"解绑",实施后,特殊群体(女职工、外籍等)退休年龄认定、弹性退休的认定、超龄用工关系定性、工伤待遇保障、涉港澳台及外籍人员法律适用等领域的争议可能会逐步增加,这对劳动法律师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在这样的背景下,通过组织劳动法律师对相关实务问题进行深入研讨,必将对劳动法律师践行暂行规定精神、促进暂行规定落地具有积极意义。


图片


主题分享环节,洪桂彬律师先以《超龄用工的法律合规全解析》为主题进行分享。洪桂彬的主题分享分为三大部分:女职工退休年龄的认定、外籍/港澳台退休年龄的认定、不符合退休条件的终止条件。其通过对《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涵义的复函》《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分析,结合近年主办的经典案例,分情形为大家解读了领取退休金的年龄条件和身份条件、延迟退休渐进式方法、撤销退休审批的条件、外籍人士的退休法律适用等问题,引发了大家的集体讨论。


图片


茶歇过后蔡蕴华律师以《弹性延迟退休制度、超龄用工制度全景解析》为题进行主题分享。她从延迟退休的制度框架全景、弹性延迟退休、超龄用工定位、衔接与竞合、工伤处理实务、合规操作指引六个角度对暂行规定进行了分析解读,通过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三级体系的角度剖析规范文件的核心内容、新旧概念及法律效力的异同、弹性延迟退休的主体要件与意思要件、期限要件与社保缴费要件、从二分法到三分法下的制度重构、适用对象与权益框架、衔接与竞合的21种情形、工伤保障的四项制度突破、工伤保险待遇的丧失条件、超龄用工工伤vs弹性延迟期间工伤——待遇差异、终止条件的有效及无效约定、规章制度适用与派遣禁令、协议变更规则、岗位合规风险、用工合规操作清单与转换节点管理等内容的全方位梳理,深度引领大家进行各实务情景下的法律探讨。


图片

活动最后,在场的近百位与会人员进行了激烈的圆桌讨论,大家就暂行规定实务中可能面临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探讨,并以自身丰富的经验提出建设性的意见,现场气氛非常热烈,与会人员皆表示,本次研讨会收获良多,对未来新规执行和业务拓展具有积极意义。


图片
图片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