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创意行业资质牌照与外资准入实用表单

发布时间:2019-07-19

文 | 钱静雯 汇业律师事务所 律师

2019年6月30日,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同时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2019版《负面清单》”)、《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2019版《自贸区负面清单》),均自2019年7月30日起施行。该两份负面清单均在2018年版负面清单基础上进一步精简。为便利投融资交易流程、指引创业者迅捷匹配企业自身业务类型,笔者团队根据最新版本的负面清单及单行法规梳理了文创行业在资质牌照和外资准入方面的法规要求,具体选取的行业为上海文创50条所涵盖的影视、演艺、动漫游戏、网络文化、创意设计、出版、艺术品、文化装备制造、文化旅游、文化体育等领域,本文上下篇分别依据全国版负面清单和自贸区版负面清单,供有关投资人和文创企业参考。

*注:本文仅梳理了有关主体从事相关业务需要取得的许可牌照,不涉及关于具体业态的分析和理解,不涉及包括区块链服务备案在内的非行政许可类备案,并不构成本所律师的任何正式或非正式法律意见。不同的业务形态、流程、场景对应牌照的个性化差异不可避免,具体项目是否需要取得相关牌照请咨询有关部门和专业顾问。此外,有关增值电信业务相关问题请详见黄春林、刘月莹《2019年外商投资增值电信业务最新政策解读》。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