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业为成华旧城改造公司非公开发行15亿元公司债提供法律服务

发布时间:2019-10-18

近日,成都成华旧城改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在汇业律师事务所协助下,成功获取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债券发行的无异议函【(2019)1719号】。发行人将以非公开的形式,发行15亿元公司债券。汇业高级合伙人、成都分所主任毕英鸷律师、合伙人邓静律师、沈弋力律师为本项目提供了全方位、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发行人成立于2009年7月,系成华区国资委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主要经营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房屋拆迁、工程前期准备、对外实业投资、物业管理服务、房屋销售服务、企业营销策划服务、房屋租赁服务、棚户区改造、旧城改造等城镇化建设、房屋拆除、土地整理业务。

汇业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以商业法律服务见长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具有从事私募股权、证券与资本市场法律服务的丰富经验。汇业律师在本次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项目中担任发行人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自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全面参与了项目的各个环节,并与国金证券等中介机构高效沟通、紧密配合,共同实现了本次项目的成功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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