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冬律师应中国证监会邀请出席中小投资者保护研讨会并做专家发言

发布时间:2014-04-10

近日,汇业吴冬律师作为金融消费法律专家应邀参加中国证监会在大连召开的中小投资者保护研讨会,并代表中华全国律协向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及浙江、四川、广东、江苏等八省市证监局领导介绍了金融消费者权益和投资者权益保护的相关情况,特别是我国的律师行业在推动中小投资者保护方面所做的探索和研究。

2008年的金融危机推动美国于2010年出台了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案》,并在美联储下设了金融消费者保护署。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一行三会”在2012年也都相继成立了专门的消费者和投资者保护机构,并且,在今年3月15日刚开始实施的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明确了金融消费者亦属于消费者范畴,可见,我国的金融消费者法律保护制度也是和国际接轨的。

吴冬律师多年来一直致力于金融消费维权,代理过上海消费者诉中国银联、工行、建行跨行查询收费案(在本案及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和媒体公众的共同努力和关注下,最终促使央行和银监会在2008年取消了所有商业银行的跨行查询收费)、上海储户诉中国银行外币存款角分不计息案等一系列有社会影响力的金融消费维权案件。吴冬律师2004年获中国十佳维权卫士提名奖、2009年被LawFirm50评选为中国十大公益律师,2013年获得方圆律政“年度维权律师”称号。近期,吴冬律师和蔡蕴华、甘国龙律师组成律师团代理全国众多的“11超日债”投资者向深圳中院提起对深交所、中信建投及上海超日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违规发债之诉,目前本案还在审理中。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