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金融:制度与产品”讲座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23-04-26


2023年4月24日,汇业律师事务所金融证券专业委员会和环境资源与能源专业委员会联合举办的“绿色金融:制度与产品”公益讲座在汇业上海办公室华盛顿会议厅成功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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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人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倪受彬教授从绿色金融的理论、国际制度框架、国内制度与实践等多个方面给大家带来了深入浅出的专业分享,与会律师、汇业客户,以及线上参会的学者、金融机构从业者针对转型金融、碳配额等专业问题展开思索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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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秀秀律师

活动伊始,由汇业环境资源与能源专业委员会执行主任张秀秀律师介绍活动背景。张律师表示,传统的命令-控制规制手段在诸如治污、治理臭氧问题上已取得一定成效,但是对于节能减排、双碳目标下的降碳,还需要增强经济性激励机制。在理论指导和市场驱动下,绿色金融制度应运而生。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强调,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主要目的是动员和激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到绿色产业,同时更有效地抑制污染性投资。在双碳时代背景下,绿色金融制度的构建与完善,显得尤为迫切。为了回应客户的现实需求和内功提升要求,汇业组织了本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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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受彬教授

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倪受彬教授从最近中国已经落地或即将落地的绿色金融法律法规引入,全方位的介绍了绿色金融的需求和开展现状。中国目前有非常大的绿色金融、气候投融资、碳金融市场。中国是转型发展大国,碳排放控制压力大,发展绿色金融势在必行。

绿色金融要怎么发展?倪教授首先提到,绿色金融的发展必须经历范式转变和理论重构。要使投资者的投资考量侧重点从纯经济收益,转变为综合考量绿色金融,“GDP”到“GEP”(生态系统生产总值),需要引入负责任投资、外部性定价和不完备当事人理论。监管机构通过管控商业银行的利率、准备金率等方式,引导商业银行控制贷款的发放,从而最终实现引导产业的绿色升级。

结合典型例子,倪受彬教授强调,绿色金融并非是完全依靠监管机构强制力来推动的非经济行为。绿色金融的绩效与传统金融的周期与考核不完全相同,从长期来看,绿色金融将为环境带来非常大的正面影响,会反哺当地的整体经济水平。

从全球来说,无论是从国际条约、国际公约,还是双边、多边条约,都在要求国内的法律法规、企业合规建设跟上绿色金融、可持续发展的需求。全球很多国家的主权基金都进入到该领域投资。因为这些低成本基金收益需求不同于普通的投资基金。相对于短期的高回报,主权基金通常更看重绿色金融带来的“声誉”。

倪教授认为,中国目前在气候变化、环境治理领域已经取得重大成果,并指出中国目前正在积极参与甚至领导相关国际标准、国际条约的制定。可持续发展是全球共同面临的问题。虽然中欧、中美在一些问题上存在矛盾与冲突,但是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中、欧、美依然在积极对话、推进双边、多边的气候变化应对条约的签署和国际标准的制定。

讲座中,倪教授详细介绍了国内绿色金融制度下的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碳价贷、碳排放抵押等多种绿色金融产品。目前央行、银保监会、发改委等很多部门都已经发布了相关的文件和标准,为绿色金融的转型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依据和标准。目前中国已是全世界最大的绿债发行国家;中国21家银行的绿色贷款余额高达8万多亿元;中国已经有了大量的绿色ABS、绿色融资租赁和绿色保险产品。

针对律师行业,倪受彬教授重点介绍了相关的合规业务领域。央行已将绿色债券和绿色信贷纳入宏观审慎考核,激励引导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金融。虽然目前尚缺乏详细的评估工具,但是该领域是未来值得律师行业重点关注的领域。美国《超级基金法》规定了金融机构若对企业的破坏环境行为视而不见,将承担共同侵权的责任。ESG信息披露和资本市场法律改革也会是律师行业未来能够为绿色金融提供支持的重点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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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业律师与谈(从左至右依次为:宋航律师、倪受彬教授、董琛律师、张奇律师)

汇业金融证券专业委员会主任宋航律师认为,绿色金融是一个全新的未来产业,这是人类命运共同体必须要关注的领域。但是在立法上,该领域还处在初步阶段,因为绿色金融与经济发展依然存在不协调的部分,所以目前“绿色金融”基本还停留在原则和倡导上。碳交易市场目前亦存在不完善之处,我们需要从立法上推进市场进一步发展。作为律师,在IPO、科创板领域、强制信息披露领域,律师可以帮助企业适应产业发展。虽然现在这一市场需求仍以国企为主,但是未来所有的企业都必将面临合规需求,这是一个非常大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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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航律师

汇业环境资源与能源专业委员会委员董琛律师提出,绿色金融产品的产品属性目前一定程度上不明确。绿色金融产主管机关的多元化也导致绿色金融产品的标准存在一定的矛盾。碳中和和碳达峰最终的实现要依赖于技术、产业和金融工具的协同努力,要做好绿色金融产品,使它发挥应有的作用,就必须让多部门联合参与治理、联合出台文件,才能更好地让绿色金融产品发展。绿色金融领域理论博大精深,也欢迎更多的年轻律师可以有志于向这个朝阳领域发展,为“3060”目标的实现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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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琛律师

汇业金融证券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张奇提到,一直以来政府部门对于企业环保的要求非常高。生产制造型企业上市以及上市公司再融资时,企业日常经营过程中的“三废”排放、环保设施的投入、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环保手续完备性等是监管部门重点关注的问题。另一方面,上交所在2008年发布《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首次就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要求予以明确。之后,监管部门也陆续制定多部规定,强调上市公司践行社会责任、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目前面临的问题是上市公司对这部分信息披露的重视度还不够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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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奇律师

针对绿色金融领域律师的发展,倪教授也给出了他的建议:面对全球范围内的绿色金融发展趋势,不同的公司会有不同的合规需求。一方面,合规需求的内容正在逐步丰富,另一方面,合规的时间点也变为了前置。这一市场正在蓬勃生长,律师未来会有很多机会,为客户提供更前沿的绿色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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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明涛书记作总结陈词

最后,汇业党委书记廖明涛律师总结道,科技创新和绿色环保是紧密相连的。如果它们能够很好地结合在一起,我们的生活和环境都将越来越好。从工具论的角度,法律工具正是为了保障这两个方面互相结合共同进步的存在,也是我们作为法律工作者的社会责任感、荣誉感所在。律师参与社会公益,已经突破固定化的街道、社区咨询、法律援助,汇业律师为绿色环保而提供法律服务,也应当纳入律师的社会公益责任中,因为绿色环保,本质上是最大的社会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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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受彬教授与汇业律师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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