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和跨境投资每周新规(2024)Vol.48

发布时间:2024-12-30

文 | 胡琰珽 汇业律师事务所 律师

汇业公司法和跨境投资委员会、国际商事争议解决委员会为了保持对专委会相关专业和行业领域立法进展的关注,定期发布新法速递(Weekly update),供内部和外部参考。

image.png

一. 外商投资法相关发布

(一)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实施保税物流账册核销管理的公告》

名称:《关于实施保税物流账册核销管理的公告》

类型: 规范性法律文件

主管部门: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9日

生效日期:2025年1月1日

【主要内容】

1. 对金关二期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子系统中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除设备账册外的保税物流账册实施核销管理。

2. 核销周期可结合企业实际生产经营周期确定,原则上不超过1年。

Source:

http://xiamen.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6241239/index.html

(二)商务部发布《境外经贸合作区术语和定义(征求意见稿)》等4个行业标准意见

名称:《境外经贸合作区术语和定义(征求意见稿)》《境外经贸合作区综合管理通用规范(征求意见稿)》《境外经贸合作区高质量发展水平评价导则(征求意见稿)》《境外经贸合作区规划编制指南(征求意见稿)》

类型:征求意见稿

主管部门:国家商务部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10日

生效日期:2025年1月9日

【主要内容】

1. 填补境外经贸合作区术语和分类在标准领域的空白,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国际合作。

Source: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6227035/index.html

二、公司法相关发布

(一)上海市监局发布《上海市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名称:《上海市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类型:规范性法律文件

主管部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9日

生效日期:2024年12月25日

【主要内容】

明确应当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包括: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受他人胁迫实施违法行为的;主动供述市场监管部门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且已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危害后果的;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包括但不限于当事人揭发市场监管领域其他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提供查处市场监管领域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的关键线索或者证据,并经查证属实的。

Source: 

https://scjgj.sh.gov.cn/007/20241209/2c984ad69367d7e80193aa96485c19ec.html

(二)上海市监局发布《上海市企业名称争议裁决实施办法》

名称:《上海市企业名称争议裁决实施办法》

类型: 规范性法律文件

主管部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5日

生效日期:2025年1月1日

【主要内容】

1. 企业被裁决停止使用企业名称的,应当自收到《企业名称争议行政裁决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办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

2. 企业逾期未办理名称变更登记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Source:

https://www.shanghai.gov.cn/nw12344/20241205/47edce572f434caab6788967b1c8d518.html

三、争议解决相关发布

(一)新仲发布新版《SIAC仲裁规则》

名称:《SIAC仲裁规则》

类型: 规范性法律文件

主管部门: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10日

生效日期:2025年1月1日

【主要内容】

1.引入新的程序,例如初步裁定(Preliminary Determination)、协调程序(Coordinated Proceedings)等。

2. 扩大快速程序(Expedited Procedure)的适用范围。

3. 更新仲裁员任命规定,并明确仲裁庭在SIAC仲裁中任命仲裁庭秘书的权力。

Source:

https://siac.org.sg/siac-rules-2025

四、医药行业相关发布

(一)医保局发布《关于完善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和执行工作机制的通知》

类型:规范性法律文件

主管部门:国家医保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10日

生效日期:2024年12月10日

【主要内容】

1 各批次集采结果落地执行第3个月起,医保部门应组织对本区域医疗机构中选药品和耗材进院情况,督促尚未完成进院采购的医疗机构尽快完成中选药品和耗材进院工作。

Source: 

https://www.nhsa.gov.cn/art/2024/12/10/art_104_15054.html

(二)药监局发布《关于简化港澳已上市传统口服中成药内地上市注册审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名称:《关于简化港澳已上市传统口服中成药内地上市注册审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类型:征求意见稿

主管部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9日

求意见截至:2024年12月24日

【主要内容】

1. 对于由港澳本地登记的生产企业持有、生产过程符合GMP要求、经当地监管部门批准上市且在当地使用15年以上的口服中成药,药审大湾区分中心承担审评工作,广东省药监局承担药品注册检验工作。

2. 相关港澳已上市传统口服中成药持有者应当指定内地的企业法人办理相关药品注册事项。

Source: https://www.nmpa.gov.cn/xxgk/zhqyj/zhqyjyp/20241209172848116.html

*作者:胡琰珽、夏欣萌

*编辑:胡琰珽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