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业刘海航律师应政府邀请对中小企业创业板上市培训

发布时间:2008-10-30

2008年3月创业版《管理办法》发布,这对上海众多的中小企业来说是个利好消息,有资料统计,目前上海的中小企业数量已经多达36万多家,占上海企业总数的99.6%,仅在张江高科技园区,符合条件准备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就有30多家。

为了让中小企业更快的发展,能够尽快进入创业板进行融资,改进企业的资本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汇业律师事务所刘海航律师在2008年应政府邀请,作为专家律师,对各企业进行了多期中小企业中国创业板的培训。培训中,刘律师对中外创业板的设置进行的对比,让人明白了创业板市场和主板市场的区别,同时详细介绍了我国首个属过度阶段性质的中小企业板,即深圳证劵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该板块由于性质特殊,故任属主板市场,遵循“两个不变,四个独立”,所谓“两个不变”是指:现行法律法规不变、发行标准不变;“四个独立”则是指:运行独立、监察独立、代码独立和指数独立。针对在培训中各企业提出的问题,刘律师先指出了创业企业上市的目的大致包括:为创业企业设立了直接融资的平台,有利于提高企业的自有资本的比例,改进企业的资本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引进战略投资人等等,后大致归纳了上市所需的成本,使企业明白上市过程中并不会过多影响企业的成本和利润,同时为企业详细介绍了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条件,最后为各企业规划了大致的上市流程,让各培训企业能够直观了解整个进程。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