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关估价实务案例分析——佣金和经纪费如何排除
在海关估计实践中,有些企业常常简单的将货物进口价格视同成交价格,对于大多数进口货物来说,货物的发票价格就是海关估价意义上的成交价格,但在特定情况下成交价格会发生变化。国际货物买卖中的经常出现的佣金和经纪费往往容易被企业忽视,该费用在海关估价意义上可能构成成交价格的一部分,需要补缴进口税款。一旦企业在货物进口后二-三年被海关追征税款,由于进口货物可能早已出售,企业将需要更长一段时期消化这笔费用,追征的税款成为企业的额外负担和支出。
2017-12-05 阅读全文
-
由繁入简——海关监管机制透析
企业的进出口贸易不能避免海关监管,海关监管往往会涉及诸如商品归类、估价、原产地申报等专业领域,技术性非常强,企业稍有不慎就会触及贸易管制、关税征收等规则限制,很容易导致法律风险。尤其是近年来海关监管机制也在发生重大变革,海关直接进入企业对贸易合规情况进行事后核查、稽查的情形越来越普遍,因此过去很多可以通过报关公司处理的事情,现在需要由企业直接面对,这些海关法律事务的处理应对往往就会纳入公司法务工作范畴。
2017-11-29 阅读全文
-
海关税收征管变革与法律风险分析
2017年6月29日,海关总署发布第25号《关于推进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的公告,明确指出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从7月1日开始实施。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可以说是中国海关改革历史上的里程碑,这次改革解决了很多长久以来困扰进口企业的瓶颈问题,但同时也对企业的贸易合规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2017-11-08 阅读全文
-
跨境电商监管政策演进与展望
讨论跨境电商就绕不开监管政策,因为相比国内贸易,国家监管政策更能从根本上影响跨境电商的切身利益。去年4.8新政出台之初,很多进口跨境电商认为打击很大,甚至可以说是面临生死存亡的考验。所以今天我想通过回顾进口监管政策演进的背景和原因,进一步分析今后监管政策可能的走向,希望能对大家的工作或研究有所启发。
2017-10-18 阅读全文
-
特许权使用费估价难点解析
特许权使用费,总体而言是进口货物所包含的无形权利的对价,成交价格意义上的特许权使用费需满足一定构成要件,《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第213号海关总署令)》(下称审价办法)中就特许权使用费规定以下了四个条款
2017-12-18 阅读全文
-
海关税收征管变革与法律风险分析
2017年6月29日,海关总署发布第25号《关于推进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的公告,明确指出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从7月1日开始实施。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可以说是中国海关改革历史上的里程碑,这次改革解决了很多长久以来困扰进口企业的瓶颈问题,但同时也对企业的贸易合规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2017-09-22 阅读全文
-
出口商品归类与海关认定不一致如何处理?
近日汇业海关律师接到客户咨询,上海的一家出口企业,这些年一直在上海口岸出口电子仪器类产品,公司查询了同行及国外厂商的归类,确定了自己的商品归类号,这些年海关一直没有提出异议,但是今年年初,海关查验中认为公司出口的税号不对,依照海关认定的税号,公司的退税只有5%,而公司申报的税号退税有10%,这样的话公司的货物就走不了,至今没有解决,请问海关律师如何处理?
2017-08-30 阅读全文
-
成交价格申报风险解析
进口货物成交价格是海关据以确定税收征收金额的关键因素。在大多数情况下,海关根据申报的成交价格,确定应缴税款,进口人缴纳税款后,海关放行进口货物。至此,似乎进口人与海关的税收关系宣告结束。然而,事实上绝非如此简单。根据《海关法》、《海关稽查条例》的相关规定,成交价格的定性及其金额应以海关审查确定后的结论为依据,而这个审查时间并不以货物放行之日为限,在海关启动稽查程序后,成交价格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的审查可延续至货物放行后的三年内,发现违规的,海关仍可进行税款追征并征收滞纳金。随着“自报自缴”海关征管模式的全面铺开,在货物放行后全面通过稽查方式审查成交价格将可能成为海关审价的主要方式。本文结合汇业海关团队多年的稽查案件代理经验,就进口货物成交价申报实务中的风险进行解析。
2017-08-09 阅读全文
-
特许权使用费争议解析
特许权使用费是企业与海关之间容易发生价格申报要素调整的风险领域。对企业而言,特许权使用费的难点在于,特许权采购模式各有不同,授权合同的法律关系千差万别,特许权于进口商品的表现上各具特点,而可以用于评估的法律规则就这么几条,既没有细节方面的说明,也没有公布案例可供借鉴,对于动辄涉及成百乃至上千万税款的特许权使用费估价,企业如何将千差万别的价格事实适用于简明抽象的法律规则,以确定是否属于海关征税范围的特许权使用费,或者在估价稽查中向海关提出合理申辩,这就需要企业吃透要件规则的实质内涵。
2017-06-28 阅读全文
-
海关稽查形势分析与应对建议
随着“一次申报、分步处置”监管方式的逐步推广,中国海关相应建立海关风险防控中心、税收征管中心,分别对应管理货物的准入风险和税收风险。新的监管改变以报关单为核心的监管模式,分离货物安全准入和税收征管作业。企业申报后,第一步由风险防控中心分析验证货物品名、数重量、禁限类别等准入属性,重点围绕运输工具舱单、收发货人报关、企业资信和供应链等相关信息,开展安全准入风险分析、研判和处置,没有准入风险的货物,企业自缴税款或凭担保先放行货物。第二步由税收征管中心分析验证已放行货物的归类、价格、原产地等税收属性,通过批量审核与验估、核查、稽查等,完成货物放行后的税收征管作业。
2017-06-07 阅读全文
-
货物退运并不能一退了之
随着国际贸易领域内各类环保和技术壁垒的增加,世界各国客户对进口商品的要求也变得十分严格,造成出口商品常常因为没有达到相应标准而退运回国,成为中国企业遭遇的主要出口信用风险之一。因出口货物的退运程序复杂,如何正确应对也就成为困扰许多外贸企业的难题之一。
2017-05-24 阅读全文
-
跨境电商监管政策新常态——强化电商企业主体责任
3月17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过渡期后监管总体安排发表谈话。该次谈话的一经发表即引起实务界广泛关注。笔者认为此次谈话是在去年新政基础上,对未来跨境电商政策走向的前瞻表述,深入理解其要旨,有利于把握监管趋势的最新脉动。鉴于谈话内容与新政执行路径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需从新政说起。
2017-05-08 阅读全文
-
矛与盾——海关监管改革与企业合规审计
2016年海关总署第62号公告,标志中国海关由“事前监管”向“事后监管”的华丽转身。中国海关传统上,主要将监管方式立足于货物通关过程,由此造成企业不得不疲于应对审单、查验等诸环节的海关审核,在效率与成本的耗费中完成监管程序,以实现供应链的持续循环
2017-04-20 阅读全文
-
巴西海关允许无单放货了吗?
2014年12月10日,原告分别向案外人采购两批纺织品,合同货值分别为141300美元及32660美元,实际出货及报关货值分别为121057.99美元及21885.75美元。2015年2月6日,原告以形式发票的方式向境外巴西买方(以下简称“G公司”)销售上述其采购的两批合计1739卷纺织品,销售总价150205.05美元(FOB上海)。出口日期均为2015年2月6日;货物总价分别为121057.99美元、21885.75美元,合计总价142943.74美元(FOB上海)。
2017-03-21 阅读全文
-
孰是孰非——因海关扣货而引发的滞箱费判决困局
本案是因海关司法扣押行为造成集装箱无法及时归还的结果,但是,关于集装箱能否作为海关扣押的物证,理论上不存在争议。本案进口货物涉嫌走私,而集装箱并非犯罪工具,承运人将货物交付给托运人自行装箱,嗣后运输集装箱货物,对其内货物并不知情,不构成走私共犯。但是实践中,由于海关、堆场、监管仓库等等各方协调的原因,往往对涉嫌走私货物采取粗暴的连箱带货一并扣押的方式,这样的处理模式下,必然损害善意第三方的利益。如本案原告提供20个集装箱给案外人装运货物,嗣后又因装运货物涉嫌走私被查封,无端造成损失。当发生此类争议时,作为政府机关,如已查明查封集装箱与犯罪事实无关,就应当及时返还集装箱,以免承运人利益受损,而作为港口码头,也应就此类情况下如何收取保管费、堆存费作出细化规定,对于因政府机关行为被扣押的集装箱,嗣后又因政府法律文书确定返还的,可以免于收取保管费用。
2017-03-06 阅读全文
-
如何申请海关扣押侵权货物
扣留侵权嫌疑货物是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中最重要的环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有以下两种途径:若知识产权权利人发现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即将进出口,则可以向货物进出境地海关提出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申请,这是海关依申请扣留侵权嫌疑货物;如果海关在监管过程中发现进出口货物有侵犯在海关总署备案的知识产权的嫌疑的,则应当主动中止货物的通关程序并通知有关知识产权权利人,并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对侵权嫌疑货物实施扣留,这是海关依职权扣留侵权嫌疑货物。
2017-02-23 阅读全文
-
2016年中国海关新政盘点之商品归类
商品归类在进出口活动中的地位极为重要,商品归类编码决定了货物的税负大小、贸易管制要求以及出口退税率的适用,它不仅是进出口环节交易成本的关键因素,对一些通过退税获取经营利润的企业而言,商品归类直接决定了出口贸易的可行性。然而,归类规则又极具技术难度,商品中的任何细节差别都可能导致不同归类,从而产生进出口活动的不确性。
2017-02-09 阅读全文
-
如何把握特定货物的关务风险
汇业海关律师分析,进出口货物的通关过程,必然考虑通关路径规划。一个成功的关务规划往往可以节省物流成本,加快通关时间,降低企业税负。然而关务规划不仅仅取决于成本和时效的评估,它的执行过程就是海关实体与程序规则的履行过程,如果制定关务通关路径不符合海关规则要求,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使得成本和时效上的规划得不偿失,缺乏法律风险评估机制的关务规划,往往是造成额外通关成本的根源。
2016-10-19 阅读全文
-
减免税货物抵押实务解答
近些年,企业将进口的减免税货物擅自抵押而被海关处罚的案件不胜枚举,究其原因,无外乎企业从财务处理的角度,将减免税货物划归为企业名下的固定资产进行处置,却忽视了减免税货物属于海关特定监管货物,未经海关批准的处置行为会引发罚款乃至追究刑事责任。
2016-09-28 阅读全文
-
海关估价实务案例分析——佣金和经纪费如何排除
在海关估计实践中,有些企业常常简单的将货物进口价格视同成交价格,对于大多数进口货物来说,货物的发票价格就是海关估价意义上的成交价格,但在特定情况下成交价格会发生变化。国际货物买卖中的经常出现的佣金和经纪费往往容易被企业忽视,该费用在海关估价意义上可能构成成交价格的一部分,需要补缴进口税款。一旦企业在货物进口后二、三年被海关追征税款,由于进口货物可能早已出售,企业将需要更长一段时期消化这笔费用,追征的税款成为企业的额外负担和支出。
2016-09-19 阅读全文
- 公司与并购
- 跨境投资
- 资本市场
- 金融
- 知识产权
- 反垄断与竞争法
- 劳动与人力资源
-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
- 国际贸易与海事海商
- 重组、清算与破产
- 税法与涉税服务
- 家事与财富管理
- 企业合规管理
- 刑事辩护与风控
- 争议解决
- 网络、数据与新技术
- 娱乐与传媒
- 生物、医疗与健康
- 能源与环保
- 现代物流业
- 现代制造业
- 奢侈品、消费品与零售
- 政府与公共事业
- 国际律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