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志成 高级合伙人

Zhicheng Pan

联系方式:

邮箱:zhicheng.pan@huiyelaw.com
电话:(86)21-52370950
传真:(86)21-52370960
办公地点: 上海

执业领域:

潘志成律师执业领域主要包括竞争及反垄断法、知识产权及反不正当竞争、国际商事诉讼仲裁。


代表案例:

反垄断业务

经营者集中申报

  • 协助某土控集团就设立物业合资企业项目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反执二审查决定[2024]270号)

  • 协助广汽集团就合资企业股权出售项目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文号:[2024]124号)

  • 协助某跨国化工企业就其资产收购项目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文号:[2023]611号)

  • 东风模冲公司与日本某会社设立合营企业办理经营者集中申报(不予禁止决定书文号:[2020]3号)

  • 协助东风集团下属物流平台公司整合收购项目办理经营者集中申报(不予禁止决定书文号:[2020]94号)

  • 协助一汽、东风、长安等三家大型整车厂商设立合营企业办理经营者集中申报(不予禁止决定书文号:[2020]153号)

  • 协助法国标致集团与中方合资设立分时租赁公司办理经营者集中申报项目(不予禁止决定书文号:[2018]5号)

  • 协助法国标致集团下属金融租赁公司与中方合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办理经营者集中申报项目(不予禁止决定书文号:[2018]34号)

反垄断行政调查配合应对

  • 协助某国际港务集团配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就中止承诺落实情况进行调查,协助申请终止调查

  • 协助东某汽车销售集团配合江苏省事市场监督管理局就经销商销售价格进行调查,协助完成问卷,协助整理证据材料

  • 协助某老窖集团配合四川省发改委就经销商纵向价格限制案件进行调查,协助客户进行整改,提交整改报告

  • 协助某国际医疗器械集团进行反垄断黎明突袭调查模拟培训,协助客户完善调查应对指引

 反垄断合规体系建设

  • 协助某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立反垄断合规体系,涵盖了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品牌授权、整车销售、备件销售、售后服务等四大常规业务领域,为客户提供了综合、全面的反垄断合规指引

  • 协助东某集团建立反垄断合规体系,就其下属13家子公司营销领域经营活动及法律文件进行反垄断合规审查、识别风险点并针对风险点提供整改意见、制定合规指引、进行合规培训、完善合规管理体系

  • 协助广某公司建立反垄断合规体系,提供经销商体系反垄断合规服务,对线下经销商专营专卖制度的反垄断合规风险进行评估,提出专项整改建议

  • 协助某国际造纸行业集团建立和完善反垄断合规体系,对其集团内部特种纸、纸浆等业务板块反垄断合规风险进行评估,提出专项整改建议

  • 反垄断民事诉讼

  • 代理澳大利亚跨国设备制造企业高某贸易就其下游供应商提起的反垄断民事诉讼进行诉讼应对,参与庭审,发表代理意见,并在一审阶段取得胜诉判决,判决书已生效

知识产权及不正当竞争

  • 代理某国际知名品牌办理多起平行进口商品销售所涉及的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取得胜诉判决,相关案件入选新疆自治区年度十大知识产权案例

  • 代理某国际知名品牌办理多起仿冒其知名商标及商品装潢的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取得胜诉判决,相关案件为上海地区法院依据新《反不正当竞争法》认定的首例有一定影响商品装潢判例

  • 代表某国际知名品牌公司就相关侵权方侵权行为进行商标侵权诉讼,案件经历一审败诉、二审发回重审、重审一审败诉后,重审二审最终胜诉,该案件作为代表案例荣获《知产力》商标侵权优秀团队奖项

  • 代理某国际知名工业企业进行商标侵权诉讼并胜诉,该案被《中国知识产权报》等媒体报道

  • 代理某国际知名品牌进行反不正当竞争诉讼并胜诉,该案为国内法院首次明确适用反法保护商标声誉的案件,被《人民法院报》所报道,并入选该年度最高人民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

  • 代理某台资企业进行专利侵权诉讼,二审在上海高院进行并胜诉

  • 代表某大型车企进行商业秘密侵权诉讼,二审在最高法院进行并取得胜诉判决

  • 代表某澳企业就其商标无效宣告案件诉国家知识产权,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北京高院均取得胜诉判决

涉外商事诉讼仲裁

  • 代理某国际知名品牌公司与青岛经销商在CIETAC进行国际商事合同仲裁并胜诉,仲裁以英文进行

  • 代理某国内公司与德国公司在CIETAC进行国际商事合同仲裁并胜诉,仲裁以英文进行

  • 代表某国际知名酒店管理集团作为中国法专家证人在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出庭,仲裁以英文进行

  • 代表某国内上市公司与韩国代理商进行国际商事合同纠纷仲裁,该仲裁适用ICC规则,在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以英文进行仲裁

  • 代表某国内车企与意大利合资方在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就合资合同纠纷进行仲裁,仲裁以英文进行

  • 在美国得克萨斯州西区联邦地区法院进行的某公司诉国内互联网平台公司商业秘密侵权案件中,作为中国法律专家证人向法庭提交专家证人意见

  • 在新泽西州联邦地区法院进行的某公司诉国内制药厂商商业秘密侵权案件中作为中国法律专家证人向法庭提交专家证人意见

  • 代理多起国际商事交易诉讼案件及仲裁案件

 跨境投融资及银行业务

  • 为某境外银行中国境内多起贷款项目提供贷款文件审查、就境内借款人及担保人进行审慎调查、并就相关中国法律提供意见

  • 为某航空企业在韩国、日本、新加坡发行海外债项目作为发行人律师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出具相关法律意见,该系列项目荣获《商法》杂志评选的海外发债业务奖项

  • 为某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就相关理财产品及项目协议出具法律意见

  • 为某集团财务公司就相关资管产品投资协议提供法律意见

  • 为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相关险资投资项目出具法律意见

  • 为多家外国公司境外证券市场上市项目所涉及中国境内子公司进行审慎调查并出具法律意见

  • 为多家外国公司境外证券市场现金增发项目所涉及的中国境内子公司进行审慎调查并出具法律意见

  • 为某跨国公司中国境内子公司关闭、资产转让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 为某跨国公司中国境内子公司重组并成立投资性公司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 为国内某大型酒类企业办理澳洲企业收购项目

  • 主办多起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并购、技术引进、酒店管理、跨境经销合作项目

 

发表作品:

  • 《论反垄断诉讼中的专家证人》,《厦门大学法律评论》,2023年,第1卷

  • 《2019年度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执法分析报告》,《竞争法律与政策评论》2020年,第6卷

  • 《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执法数据分析报告》(2008-2018),《竞争法律与政策评论》2019年,第5卷

  • 《新进步新探索新问题——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三部禁止垄断新规评述》,《市场监督管理》2019年第18期

  • 《知识产权领域的反垄断执法》,人民法院出版社,2014年12月出版(合著)

  • 《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的裁决程序》,法律出版社,2012年6月出版(独著)

  • “中美经营者集中审查程序比较——以英博收购AB案为例展开”,《中外法学》,2010年第3期

  • “析商务部禁止可口可乐收购汇源的相关理由”,《法学》,2009年第7期

  • “汇源收购检视经营者集中管制规则”,《财经》,2008年第25期


工作经历:

潘志成律师于2002年获律师执业资格,并于同年开始在汇业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潘志成律师长期专注于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知识产权、国际商事诉讼仲裁等领域实务,曾于2005年6月-8月在香港Temple大律师行接受培训,并分别于2008年5月-7月在我国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2009年-2010年在美国波士顿大学法学院作为联合培养博士生学习。潘志成律师曾在法律出版社出版个人专著,并在《中外法学》、《法学》、《知识产权》、《电子知识产权》、《经济法论丛》等法学核心期刊以及《财经》等经济期刊上发表多篇论文和译文。潘志成律师还于2019年入选司法部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库并参加全国律协第6期涉外律师领军人才赴美培训。潘志成律师还于2021年入选英国大律师工会举办的中国资深律师培训项目并参加涉外仲裁培训。

荣誉奖项:

  • 2018年入选司法部全国涉外千人律师人才库

  • 2019年入选全国律协涉外领军人才第七期赴美培训

  • 2023年度/2024年度入选LEGALBAND中国顶级律师排行榜

  • (反垄断及竞争法领域)

  • 2024年度LEGAL BAND客户首选律师:竞争法律师15强

  • 2022年度/2023年度THE LEGAL 500反垄断和竞争法推荐律师

社会职务:

  • 上海市律师协会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专业委员会副主任(2024-2025)

  •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竞争法与竞争政策研究所 兼职研究员

  • 上海厦门大学法学院 兼职硕士导师

  • 上海金融立信会计学院法学院 兼职硕士导师

  • 上海政法学院经济法学院 兼职硕士导师

  • 上海市法学会竞争法研究会 常务理事